yh1122银河国际仓库合作运营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dscg-lx2023-072
采购单位:yh1122银河国际(盖章)
代理机构: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三年五月
目 录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 8
第五章开标和评标须知 13
第六章评标细则 16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20
第一章招标公告
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yh1122银河国际委托,现就yh1122银河国际仓库合作运营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dscg-lx2023-072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
三、项目名称:yh1122银河国际仓库合作运营服务项目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及单位 |
1 |
yh1122银河国际仓库合作运营服务项目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招标需求》 |
一年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17:00时前;(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B座712室(越商村镇银行楼上)。
3.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2023年**月**日17:00时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超过本公告“质疑及投诉”款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2.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
3.投标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现场获取:现场获取需携带以下资料,并现场交纳资料费。2)在线获取,将所需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397129568@qq.com),邮箱获取交款账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邮寄或直接送达截止时间:2023年**月**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逾期寄(送)达或标书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邮寄或直接送达地点: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兰溪市企业服务中心B座712室),邮寄方式建议采用EMS或顺丰快递。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月**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兰溪市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B座702室)开标。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无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现场会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请及时添加项目负责人钉钉号(钉钉号:wcx08290303),开标活动现场将在钉钉群进行全程直播。
2.投标人必须密切关注快递配送情况并确保响应文件及时送到,因邮寄快递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能及时送到耽误项目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3.供应商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无权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及投诉。
4.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5.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yh1122银河国际
地址:兰溪市兰荫路108号
联系人:丁健 联系电话:0579-88901018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溪市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B座712室
联系人:吴晨曦 联系电话:0579-88900658
3.监督部门:yh1122银河国际纪监部门
联系人:俞丽霞 联系电话:13706898181
第二章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yh1122银河国际仓库合作运营服务项目 |
2 |
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第三章 |
3 |
现场踏勘:无 |
4 |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10000元整,由中标供应商支付;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5 |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它违法内容的,应当于招标公告“质疑及投诉”款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和招标组织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6 |
投标文件组成: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技术资信标:正本1份,副本4份。 |
7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月**日14:00时。 |
8 |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月**日14:00时整在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兰溪市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B座702室)。 |
9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
10 |
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告,中标公告发布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标供货商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到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
11 |
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天内。 |
12 |
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 |
13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组织单位。 |
第三章招标需求
一、招标背景
本次招标目的能够帮助医院规范其仓库物资管理流程,降低医院的仓储和人员成本,为医院提供更专业、安全、快捷的物流和仓储服务.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1.仓库物资购买:根据医院的需求、预算,定期或不定期地为医院提供物资采购服务。要求物资采购单价不得高于医院目前采购单价(最高单价限价详见货物清单附件),供货方供货的单价应包含税费、运输费、人工费、装卸费等一切所产生的费用。物资采购品牌不得低于医院目前采购物资品牌(具体按院方要求供货),如所提供的品牌低于院方目前采购物资品牌或与院方目前采购物资品牌不一致,中标人供货时必须按院方要求更换品牌,否则院方有权拒收货物且解除合同。
2.根据医院的要求,投标人安排仓库驻守人员与配送人员统一协调快速送达货物领用,负责物资的送货、搬运、交付等所有细节性操作,确保物资运输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仓储管理:负责控制物资进出库、清点库存、实时库存数据更新、物资调配、仓库零库存等所有工作。
4.物资清理和保养:确保医院仓库内的物品的数量、质量、安全、卫生等各方面符合医院的要求和标准,并对检测质量不好的货品进行筛选处理,以确保质量残缺的物资得到正确地清理。
三、货物清单:详见附件。如采购单位所需的物资不在此清单内,采购单位提供单价限价后,供货方应在单价限价内进行供应(具体按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四、供货要求说明
1、原装说明
所有货物须原包装到位,提供的货物,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规格要求一致。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货物全新、正宗、原包装(须按要求新生产的货物),至用户手中时不拆封。
2、质量
(1)货物必须是全新原厂制造,无侵权行为、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生产、使用。货物必须在质保期内。
(2)货物质保期不得低于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若生产商对产品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应按生产商的规定执行。如出现质量问题或系假冒伪劣产品,供方负责包退、包换,因此而涉及的全部违约责任和费用由供应方承担;情节恶劣,报监管部门查处,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中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3)服务质量要求:有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把好服务质量关,对医院的服务质量负全责,如因质量出现问题,给医院造成纠纷和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要接受院方的服务考评。
3、其他说明
(1)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因质量、环保等方面的原因引起的问题,中标人应承担一切责任。如发生上述问题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中标方(不仅限于车辆运输、交通事故等)产生一切问题的,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3)采购单位可对中标人的实际仓库进行实际考察,如不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有权拒签合同。
【*】五、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 |
一年。经采购单位考核,年度满意度在90分以上的,采购单位可考虑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采购单位也有权重新招标。 |
供货时间要求 |
由于项目采购的特性,供货方须准备充足的物资及储备物资的仓库。供货方收到采购单位的供货通知后,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供货方必须按采购单位需求供货,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及时供货,且自行处理好供货期间涉及配货、送货人员、运输车辆、安全等一切问题及费用。在服务期内,如中标人未能按采购人要求供货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
交货(送货) 地点 |
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
验收 |
供货时供货方提供货物清单、供货单,采购单位指定的货物验收人应当在货物交接时对货物的产品、数量等情况进行核实,双方将在验收单上记录签字。对货物有异议的,验收人员有权当场拒收。 |
结算 |
按采购单位实际需要供货,据实结算、支付货款。 |
付款条件 |
1.付款方式:供货方每季度末开具当月正式发票,采购单位支付相应批次货款。 2.中标人在结算合同价款时须提供正式发票。 3.付款方式不允许负偏离。 |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yh1122银河国际仓库合作运营服务项目。
2.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yh1122银河国际;
2.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货物”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需方提供的一切产品、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材料;
2.5 “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承担的义务;
2.6 “【*】”标记的文字系指必须满足不能负偏离或必须应答的条款。
【*】3、合格的投标人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其它条件。
4、投标费用
4.1不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细则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除本《招标文件》内容外,招标方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质疑回答、补遗书和其它正式有效函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投标人应认真对照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解释
6.1 本次招标不另外组织答疑会,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当于招标公告“质疑及投诉”款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商议后,将给予书面答复,并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单位。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有权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方回函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方可在投标截止前通知投标人,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
7.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的要求参与投标,投标人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及货币
8.1 投标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编写。
8.2 除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公制单位。
8.3 投标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9、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9.2 在招标文件对技术要求中,投标人必须充分应答应满足采购单位的强制性的需求,如“【*】”等,否则将导致废标。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技术资信标二部分组成。资格证明文件/技术资信标各正本 1份、副本 4 份。
【*】10.2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证明文件、技术资信标,且应分开密封。
10.3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2)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审查材料:
a.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b.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开标之日往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e.无围标串标等负面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0.4技术资信标的组成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是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其具体内容为:
(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2)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自拟)
(4)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及车辆配备情况;(格式自拟)
(5)技术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6) 商务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7)项目实施方案(如:项目实施计划及方案、服务流程、措施等等);(格式自拟)
(8)供货及时响应的计划安排方案;(格式自拟)
(9)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安全责任、质量保证承诺及其他承诺等);(格式自拟)
(10)验收方法或方案;(格式自拟)
(11)物资备品备件方案;(格式自拟)
(12)应急响应方案;(格式自拟)
(13)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格式自拟)
(14)投标人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资料。(格式自拟)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12、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有效期不足的文件将被拒绝。
12.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单位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12.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
13、投标偏离及建议
13.1 投标人如对采购项目的要求在技术方面有偏离,均须在规范的偏离表中提出。
13.2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对采购的要求提出推荐和替代意见,但所提出的意见应优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响应要求,并且使招标方满意。
14、投标文件格式和装订
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并装订。
14.2所有投标书均要求装订成册,包括资格证明文件、技术资信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
1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副本可以复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若系授权代表签署,应将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委托书装订在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内。投标人单位名称应为全称,并加盖公章。
15.2 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标书封面右上角处应有“正本”或“副本”的清晰文字。
16.2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标记:资格证明文件包装袋内装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技术资信标包装袋内装技术资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包装封面上应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格证明文件/技术资信标、投标人名称”等,并注明“于2023年**月**日14:00时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封口应加盖单位公章。
17、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和开标时间
17.1投标文件邮寄或直接送达截止时间:2023年**月**日14:00时前。逾期寄(送)达或标书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邮寄或直接送达地点: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兰溪市企业服务中心B座712室),邮寄方式建议采用EMS或顺丰快递。
17.2 开标时间:2023年**月**日14:00时。
17.3投标截止前,允许投标人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申请。投标截止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
【*】五、联合体投标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关联企业投标
19.1本招标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16条之规定。
【*】19.2关联企业中, 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导致投标同时被拒绝。
19.3除20.2所述情形之外的关联企业允许同时投标。
19.4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的产品的,比照本条第2项处理。
七、转包与分包
20.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0.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八、特别说明:
【*】21.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可以为其控股公司的工作人员。
【*】21.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它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单位。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21.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